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化学化工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教学技能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成为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及普通中学的化学专业教师,也能成为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管理、产品开发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为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良好生源。
毕业后经过五年的实际工作,应达成如下目标:
1. 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 能胜任化学或化工相关的技术管理、产品开发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能对具体生产或研发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与技术路线。
3. 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教学技能和教学能力,能胜任化学学科的教学工作。
4.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与交流能力,在化学化工行业具有就业竞争力。
5. 能够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学习新知识,获得适应工作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化学、化工和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接受相关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具有从事应用化学研究、技术管理、产品开发或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质:
(1)人文素养与职业规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
(2)解决问题能力:掌握化学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及应用前景,具备现象观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应用研究能力:熟悉国家化学化工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具备较高的科学素养、工程素养和较强的实验设计、操作能力与数据分析、处理能力,掌握基本的化工过程,通过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等了解本专业某个方向的生产情况并掌握其生产技术,具有从事化学研究、技术管理、产品开发的技能。
(4)教育教学能力:了解教育基本理论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规律,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取得救护员资格,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根据化学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指导教学。
(5)创意创新能力:通过参与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参与相关课程培训,能够将本学科的成果与创新创业相结合、将产业需求与学科发展相结合。每位学生基本掌握科技论文写作。
(6)进一步获取知识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以及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方法,掌握通过互联网获取中外专业相关知识的能力,为完成学业后的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7)交流合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学科和社会的发展。
(8)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授予学位及毕业最低学分
1.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弹性学制3-6年。
2.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方可获得学位。
3.毕业最低总学分:163学分。
四、课程设置
1.专业基础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仪器分析、工程制图与CAD。
2.专业核心课程:化工原理、化学工艺学、精细有机合成及工艺、高分子化学、化学反应工程、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学法。
3.主要集中实践课程:工厂见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4.主要专业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化工原理实验、精细有机合成实验、专业综合实验、化工仿真实验、涂料和粘合剂实验。
5.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 比例 | 通识教育课程 | 专业基础课程 | 专业方向课程 | 教师教育课程 | 集中实践课程 | 合计 |
理论 | 实践 | 理论 | 实践 | 理论 | 实践 | 理论 | 实践 | 学时数 | 周数 |
学时数 | 614 | 272 | 560 | 324 | 456 | 156 | 144 | 80 | 200 | 40周 | 2806 |
学时比例 | 22% | 10% | 20% | 12% | 16% | 6% | 5% | 3% | 7% |
| 100% |
学分数 | 34 | 11 | 34 | 12 | 28 | 5 | 9 | 5 | 24 |
| 163 |
学分比例 | 21% | 7% | 21% | 7% | 17% | 3% | 6% | 3% | 15% |
| 100% |
五、集中实践课程安排说明
1.军事训练安排在第1学期进行。
2.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安排2学分开展实践教学,利用周末或假期组织实施,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中体现,但学分学时不重复计算。
3.工厂见习2周安排在第2、3学期进行,教育见习2周安排在第3、6学期进行,教育实习12周安排在第7学期进行,毕业实习6周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12周安排在第7、8学期进行。
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应用化学(师范)-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pdf